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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有哪些禁忌
一、商标中文、英文、LOGO分开注册:即将中文、英文、LOGO作为三个独立的商标分别提交申请,即三个石家庄商标注册申请。
二、商标中文、英文、LOGO组合注册:即将中文、英文、LOGO按照中文+英文+LOGO、中文+英文、中文+LOGO、英文+LOGO等组合方式,作为一个整体提交申请,即一个商标注册申请。
三、商标分开注册的优缺点:(一)优点:1、商标通过率高:独立申请,独立审查,中文能否通过,不影响英文或LOGO能否通过。2、保护力度大:商标越简单,显著性、区别性越强,在商标局商标审查或者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判断相同近似越容易,他人近似商标通过的概率就越低,侵权案件中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更高。3、使用非常灵活:可单独作为注册商标使用,也可与其他任意的注册商标、非注册商标任意搭配使用,形式不受限制。(二)缺点:因为申请个数多,注册费用高。
四、商标组合注册的优缺点:(一)优点:因为申请个数少,注册费用低。(二)缺点:1、商标通过率低:因为组合商标要素较多(中文、英文、LOGO),而商标局对商标的审查是中文与中文进行对比,英文与英文进行对比,LOGO与LOGO进行对比,因此,一旦中文(或英文、或LOGO)遇有在先相同或近似商标在先,哪怕英文、LOGO(或中文)没有相同或近似在先,组合商标会作为一个整体被驳回。2、保护力度小:商标组合要素多,显著性、区别性差,在商标局商标审查或者商标侵权案件中,被判断相同近似越难,他人近似商标通过的概率就越高,侵权案件中受到法律保护的可能性就更低。3、使用不灵活:组合注册的商标依据法律规定在实际使用中,只能整体放大或缩小使用,不得将组合商标中的一部分单独作为注册商标使用,否则属于不规范使用商标,可能导致商标被撤销。
商标法上的优先权,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注册商标中请,可以按照其第一次提出注册商标申请或者第一次使用商标的日期作为申请日。《商标法》第25条和第26条规定了两种优先权。
商标事务所获得的资料:第一种优先权是基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中请石家庄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
《商标法》第25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中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汀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根据该规定,凡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两个国际条约缔约国的国民(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或者在缔约国有营业场所或住所的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以及与我国签订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国家的人(包括法人、其他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叮在商标申请时享有优先权。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于2012年5月1日向本国提出了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是《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第二种优先权是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的行为获得优先权。
《商标法》第26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比如《巴黎公约》成员国公民甲于2012年5月1日向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了其生产的商品,并在该商品上首次使用了某一商标。后甲又于2012年10月31日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注册申请,并声明要求获得优先权。那么由于该商标是在中国政府主办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甲可以依法享有优先权,其在中国的申请日应为2012年5月1日。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必须提交法律规定的文件才能够实际享有优先权。基一于在特定的外国首次申一请商标注册行为而产生的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一的副本;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商标注册申请文件副本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基于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使用商标行为获得优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月内提交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仁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证明文件: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
域名,是用以简化记录服务器IP地址的马夹,所以,域名只有通过解析到具体的IP地址才能访问网站,就相当于给IP地址穿上的一件马夹,避免我们去记那一长串的数字。可以说,域名的价值是依托于服务器的,没有域名的服务器,可以用IP地址访问,而不解析的域名,就仅仅只是一串字符而已。商标,是用以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一种显著标志,不同公司提供的相同商品,对于大众而言,商品上印刷的标志,代表的就是不同公司。
商标的价值,是依托于产品和公司的。由这一点来看,商标和域名是有其相似性的,广义上来说,它们都是一种指代的符号而已。但是,域名由于其技术特性,它是虚拟的和全球唯一的,同样的域名不可能同时被两个人注册,它遵循着先注先得的原则,而商标,则允许在不同领域,由不同的人持有相同的商标,比如中国的中华、梅花等。从这一点上看,域名的独有性,似乎更好一些。
从商业的角度来看,域名因其独特性,可以把它当作一个企业的商标。不过,可以肯定地说,域名与石家庄商标注册没有绝对的联系。在这个眼球经济时代,作为企业,最理想的状态,当然是希望它的实物商标与网上商标保持高度一致的,以使大众无论从哪个途径,都能将目光聚焦在它的身上,为此,企业们也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比如商标之争比较有名的当属加多宝和王老吉,域名方面,作为米农,所听到见到的域名仲裁案例也不在少数。
由于域名和商标分属不同领域的不同系统,再加上时间差的原因,一般企业想要达到理想状态,是有难度的。比如说,自已注册的商标,其对应的域名不一定是未注册状态,这个时候,域名权与商标权,甚至商号权、网站名称权等就形成了冲突。除了收购外,另外一个途径就是仲裁。因为收购是域名投资市场正常的交易行为,在这里,重点要说说域名仲裁的那点事。
企业或团体、品牌、商家等等为了提高软实力,会去设计独一无二的商标,并且向有关部门申请商标,以确保商标的价值。但是申请商标并不如人们所想的那么简单,下面我们就来一起了解下石家庄商标注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申请人在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时,应当按照营业执照填写地址。提交申请后,如果发生补正、驳回或部分驳回、初步审定公告、领取《商标注册证》等事项,商标局将依据该地址以挂号邮寄方式送达申请人。如申请人实际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符,应当先行办理营业执照的地址变更,再提交申请。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发生地址变更的,可凭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相应手续办理变更地址申请。申请人地址不通邮的,最好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事宜。
2、商标局收到申请书件,经形式审查认为手续齐备、填写规范的,一般在三个月左右以挂号邮寄方式寄给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该申请已被核准。
申请商标有哪些禁忌:
(一)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双方必须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商标局备案。
(二)许可人必须是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
(三)被许可人必须具有取得商标专用权的主体资格。
(四)许可人允许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范围以其被核定使用商品为限。
(五)商标使用许可中,如果许可人使用国家规定必须注册的商标,被许可人应当附送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可生产相应商品的证明文件。
以上就是商标注册相关内容介绍,如有商标注册需求,可以上万企通进行详细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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