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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商标注册存在的错误认知
商标不仅是商品的标志,也是企业品牌形象的象征,在经济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如今,许多初创企业和个人逐渐认识到商标的重要性,加大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在石家庄商标注册过程中,一些个人和企业对商标注册存在模糊认识和误解,甚至造成严重后果。
错误1。在注册前使用我国商标法实行“先注册”原则,明确规定原材料、功能、用途等部分文字、数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然而,许多企业在成立之初就习惯了省时省钱。他们随意使用文字和数字来形成或模仿他人的商标。结果,他们要么被起诉侵权,要么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陷入被动,甚至付出惨重代价。
错误2。商标随意转让如今,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和特许经营都很流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成功的商标授权使双方双赢,而失败的授权只会损害双方。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允许他人使用商标的,必须签订商标许可合同协议,并说明有效实施范围,否则不受法律保护。
错误3。随意更改注册内容商标法禁止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组合,及时改变商标注册人的名称、地址,自行转让注册商标。这些行为会使其商标注册和保护功能退化和丧失,不利于品牌的建设和传播,完全失去注册背后的意义,甚至导致其成为商标侵权人。
错误4。法定代表人注册商标公司由多个股东共同设立和经营的,使用法定代表人注册商标存在较大隐患。企业实际经营中的商誉和价值都附属于商标,并随着时间的积累而不断增加。如果法定代表人“单飞”,公司被禁止使用原商标,并要求支付高额的许可费,对股东来说并不是很大的损失。
如果您使用这样的商标,您可以将其转让给企业名称或许可给公司使用,以避免将来的麻烦。在实践中,类似的案例不计其数,可见商标对企业的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商标的管理也不容忽视。针对目前商标使用管理不到位的现状,应做好以下三点工作,使商标在市场推广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增强市场竞争力,赢得消费者的认可、信任和青睐。一是强化商标战略意识,成立专门职能部门,全面负责企业商标注册、设计、管理和策划,严厉打击侵权假冒伪劣行为,确保企业商标安全,扫清可持续发展障碍。二是加大商标战略宣传力度,积极打造驰名、驰名、驰名商标。
根据企业品牌形象,突出产品特色,选择新的广告语言,让公众了解和记住你的品牌。三是提高产品质量,使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高,达到口碑效果。总之,无论是商标注册前的误解,还是商标注册后的管理,都是每个企业在商标注册中必须经历和考虑的问题。
石家庄商标注册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因此有可能会注册失败。根据不同的情况,导致失败的原因也千差万别。那么具体是什么原因导致商标注册不成功呢?小编总结了一些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和大家分享。商标注册不能够保证百分百通过,会有各种原因导致商标注册失败。小编整理了一些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正准备注册商标的老板们,可以过来看一看,也许会提高您商标的通过率哦!
一、商标本身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商标法中对商标申请的标志做了规定,商标法中规定的不能作为标志的就会被驳回。这种情况大多数是可在注册时自行规避的。
二、商标注册晚了一步《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采取的申请在先的原则,根据该原则,一个商标即使已使用很多年,如果不及时申请注册,也会因别人申请在先而失去注册机会,得不到该商标的专用权!还有就是在商标审查中,会拿新申请商标和商标数据库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在同一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中被注册申请,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新申请商标。
三、商标近似了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因此,在商标注册前要做好查询工作,避免因为商标相同或近似而被驳回。当然商标查询也不是万能的,中间存在商标查询盲期,这一不可规避的客观原因。这一客观原因提高了商标能否成功注册的不确定性。
四、通用名称或商标缺乏显著性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会被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很多的商标虽然没有注册成功,但并不代表宣判了死刑在程序上,所有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均可以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这相当于给了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
商标注册貌似简单实际难度很大,为了尽可能的规避商标注册中存在的各种风险。小编建议最好寻求专业代理机构及早注册,不要等到产品打出市场了才想去注册商标,可能那时你想要注册的商标已经被别人抢先注册了。
如果人在外地是否可以在外地注销呢?小编在这里告诉你,是不可以的哦。办的营业执照一定要在才能注销。在代办营业执照必须在原登记注册地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由上述法规条文可以得知,“公司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商标公告》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编辑出版的,代表国家发行的定期法定刊物,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石家庄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商标公告的主要作用是:刊登《商标法》规定应予以刊登的公告事项,能使之产生法律效力;有利于对注册在先的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将商标注册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之下,有利于保证商标注册工作的质量;便于申请人在申请前查阅拟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存在与他人已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情况,以免申请遭到驳回。
目前,《商标公告》每月出版四期,每期分为上、下两册。
商标公告的主要内容种类有:初步审定商标公告、注册商标公告、续展注册商标公告、转让注册商标公告、变更注册商标公告、注销注册商标公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以及商标局认为需要刊登的其他公告、通知等。
1.初步审定商标公告是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的商标经认真综合审查,认为基本符合《商标法》的各项规定,作出可以初步核准注册的审定结论时发布的商标公告。该公告的目的:一是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增加商标审查工作的透明度,使社会公众、机关团体都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对商标局审定的商标进行监督,以利于准确地核准商标注册;二是使在先的商标注册人、申请在先的申请人,有维护其权益的机会,以避免和减少商标注册后可能发生的争议。
初步审定商标公告并不是商标申请人取得其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凭证,而是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必经程序。
2.注册商标公告是在初步审定公告后,经过3个月异议期,无异议或经过异议裁定程序,异议不能成立时,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对申请的商标予以注册时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晓谕公众该商标已经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任何人不得侵犯。
注册商标公告是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3.续展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人为了延长注册商标的法律实效,在有效期满前向商标局办理注册手续,经核准予以续展时发布的公告。续展注册商标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该注册商标在有效期满后仍为合法的商标专用权主体。
续展注册商标公告也是商标权人拥有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
4.转让注册商标公告是注册商标所有人依法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所有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并经核准时,由商标局发布的公告。该公告的目的是告知公众商标权主体已经变更,新的主体取得商标专用权。
转让注册商标公告是受让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合法凭证。
5.变更注册商标公告是商标注册人申请变更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经商标局核准时,商标局发布的公告,以告知公众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和地址已经发生变更,原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事项不再使用。
变更注册商标公告并不产生新的商标权主体,而是原商标注册权主体的变更。
6.注销注册商标公告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6个月及在宽展期的6个月内未申请续展注册时,商标局依职权注销其注册商标并以公告的形式公之于众,告知相关公众该注册商标已失去其原有的由商标权人享有的专有权。
注销注册商标公告是宣布商标权人失去商标专用权的公告。
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是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向商标局备案时,由商标局发布的公告,以告知相关人被许可使用人取得了注册人的注册商标的使用权。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公告是商标使用权人取得商标注册人注册商标合法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商标的初步审定和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由商标局初步审定,予以公告。
本条与原《商标法》第十六条相同。本条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初步审定以及公告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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