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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企业专利的相关规范

作者:河北润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16 08:16:54

商标是区别不同生产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专用标记。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称为注册商标。由于我国现行《商标法》采取商标自愿申请的原则(烟草、药品除外),加之企业商标意识薄弱,因此仍有大量未注册商标在商业活动中被广泛使用。商标是企业参与商战的利器,但是未注册商标犹如利器未开刃,因为我国《商标法》保护的对象是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商标专用权。而未注册商标始终处于一种权利无保障状态,对于企业来说,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意味着手持钝器身处雷区,存在诸多隐患。

首先,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要承担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利的风险。注册商标在全国范围内受保护,在相同或近似类别上使用他人注册在先的同一商标即构成侵权。据国家商标局最新统计,我国目前已有注册商标276万件,且还在以每年10%到15%的申请速度增长。商标资源是相对有限的,随着商标申请量急剧增长,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侵权概率会越来越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具有商标监管权,对于商标侵权的处罚一般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处以罚款。如侵权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关商标权利人提起诉讼,还要追究赔偿责任。可见,使用未注册商标有可能会将企业推向侵权的被告席。

其次,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这意味着他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一旦商标出名了,产品好卖了,就会不断有人假冒、仿造,正常的市场秩序也随之被打乱。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会因为没有商标专用权而无法维权,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商标信誉被分享,市场被瓜分,假冒、仿造者会把企业缠得焦头烂额甚至淹没,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再次,使用未注册商标时刻都有可能被他人抢注,对企业的危害也最大。根据我国《商标法》,只有通过申请注册才能取得商标专用权,而申请石家庄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不管企业使用一个未注册商标多久,一旦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可能会属于他人。

商标抢注对于企业来讲防不胜防,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企业商标被抢注后,更换商标名称意味着之前为塑造商标所付出的努力付之一炬。如果在市场欺生的压力下不更换商标,那就必须付出巨额的购标费,当年西门子在德国抢注海信的商标就曾开出几千万欧元的天价,令世人震惊。

商标一旦被竞争对手抢注,企业便会丧失主动权,授人以柄,甚至被迫退出市场。据此可知未注册商标的大量使用是导致商标侵权案件量极大的主要原因,这对经济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容忽视的。在此,腾达知识产权建议企业,不论规模大小、发展速度快慢,最好及时注册商标或使用注册商标,这样才不至于因使用未注册商标而牵绊企业前进的步伐。

自5.1日之后,实行新的商标法。商标法的实行,补充了很多的内容,商标申请的文件也有一些变化。今天和大家介绍几点变化:

1,新商标法提出商标申请的文件必须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盖章之后的彩色扫描件。

2,个人申请的,必须要有个体户等材料,必须要清晰的营业范围,个体户需要盖章之后,代理公司需在个体户的营业范围处盖公章。这也就意味着代理公司对个体户的真实性付责。

3,商标法提出的注册申请文件必须要有企业的代理委托书盖公章扫描件。

4,新商标法增加了彩色申请和制定颜色申请的区别,在申请颜色商标的时候需要看清楚要求哦。

5,新商标法还增加了声音商标的申请,但是目前对声音商标的一些具体的要求还为完善清楚,声音商标也是首次开始实行,所以,目前对于声音商标的审查条件,查询条件还不是很成熟。

6,新商标法对于驰名商标这一块之前也和大家说过,新商标法规定驰名商标的字样不可以出现在产品的外包装上。

5.1号之后如果还有产品的外包装上有驰名商标字样将会被处罚。商标法也是在不断的完善,新商标申请过程中有些未完善好的文件会继续使用以前的版本。所以大家在4月中还未申请的,文件需要更改的,及时的联系我司的相应负责人哦。

1984年3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1985年4月1日,即我国专利法实施的第一天,原中国专利局就收到来自国内外的专利申请3455件,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誉为创造了世界专利历史的新纪录。中国专利法保护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种创新成果。在大多数国家,专利法仅保护发明,而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单独立法。我国将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规定在一部法律中,都称为专利,是我国专利法立法体制特色之一。

专利法制定后经历了两次修改。1992年9月,为更好履行我国政府在中美两国达成的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中的承诺,我国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一次修改。2000年8月,为了顺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对专利法进行了第二次修改。

2005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启动了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工作的准备工作。2008年1月,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被列入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2008年12月27日,我国《专利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下称2008年《专利法》)。修订后的《专利法》将于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与前面两次修订相比,这次专利法修订,主要是国家自身发展需要的体现,而这突出地表现为提升专利法在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方面的重要作用。

《专利法》第三次修订涉及的内容相当多,但其总体风格是基于总结我国专利法制工作经验,出于中国自身发展需要,更加充分地保护国内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兼顾社会利益的平衡,促进专利制度功能和作用在中国更好地发挥。从具体的修订内容看,此次修订特别重视提升专利法对我国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的作用,以及在维护公众利益的基础之上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专利法》修正案通过后,舆论普遍认为,鼓励创新能力提高和加强对专利权保护,是这次《专利法》修改的主旋律,贯穿于专利法的始终。因此,这也可以视为《专利法》第三次修订的主要特点。

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对刚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设立商标异议程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商标审查、注册程序的公开、公正、公平,将商标审查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保持高度的透明度。石家庄商标注册须经异议公告程序方能核准注册的做法,已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采用。

所谓异议,是指对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该商标不予注册。在实践中,对正在公告提出异议的主体,主要是商标注册利害关系人,异议人认为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并予公告的商标与自己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初步审定、公告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要求商标局对该商标不予注册。另外,提出商标异议的主体还可以是利害关系人之外的其他自然人、企业、机关、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只要认为正在公告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相关条款,均有权在三个月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对初步审定、正在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人应当向商标局递交《商标异议申请书》文件一式两份,并附有关证据。《商标异议申请书》应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和页码、异议理由等。认为与在先注册或者在先公告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应写明被引证的商标名称、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注册证号,并附被引证商标图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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